Sunday, May 17, 2009

監督中央提升升旗山 檳政府不應卸責

陳耀威:監督中央提升升旗山檳政府不應卸責

(檳城16日訊)檳城愛護古迹小組成員陳耀威認爲,在中央政府升旗山提升及美化工程上,擁有管理權的州政府應該扮演監督的角色,不應該推卸責任。

他說,州政府擁有升旗山管理權,因此,對於中央政府的升旗山提升工程上,州政府是有權力要求重新檢討或拒絕是項工程。“這項提升及美化工程將耗資6000萬令吉,其中4000萬令吉是將原本兩階段的纜車道,改變成爲直通山頂的車道,以減少10分鐘車程。”

破壞文化遺産 僅節省10分鐘路程

“這項提升工程不僅破壞文化遺産,而且也會破壞周遭環境,但僅能節省10分鐘路程。鑒此,州政府是有責任及建議中央政府,或該尋求其他選擇及辦法,以便保存這文化遺産。”

此外,他指出,這項工程並沒有進行公衆諮詢及透明度不高,會影響很多人的生活作息。

他說,在喬治市入遺後,州政府在處理涉及文化遺産保存應該更敏感。“升旗山纜車歷史悠久,是檳城地標,因此,不允許任何行動來破壞其完整的文化遺産價值。”

他說,若公共工程局的計劃確是涉及雙段改爲單程,即廢除中間站,對纜車遺産是非常嚴重的傷害。“聯邦政府必須謹慎研究纜車的文化價值,以及聽取專業團體和專家的看法,而不是貿貿然進行工程。”

他指出,爲免升旗山纜車資産遭無情傷害,該小組計劃發動拯救纜車計劃,與各相關組織配合,以向中央及州政府要求重檢提升及美化升旗山纜車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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